国防教育

首 页 部门介绍 (部门简介) (部门领导) (机构设置) 军事教学 (部门概况) (课程教学) 征兵工作 (征兵须知) (征兵动态) (宣传教育) (政策法规) (军营风采) (征兵报到) (下载中心) 人防工作 (人防建设) (人防报道) 国防教育 (国防教育活动) (军事训练营) (新闻动态) 军训工作 (军训新闻) (军训风采) (资料下载) 退役事务 (退伍学生风采) (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 双拥工作

国防教育

首 页 > 国防教育 > 正文

中国将全面实施国防知识产权战略

发布时间:2010-05-19阅读数:

新华社北京122日电  从2日在北京召开的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将在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并明确了2015年近期目标和2020年远期目标,提出19项专项任务。

据解放军总装备部副部长韩延林介绍,实施国防知识产权战略,是提高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体制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调整改革的需要,也是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需要。国防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将充分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造活力,从根本上提升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为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可靠支撑。

韩延林说,长期以来,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原始创新能力薄弱,一直是制约我国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发展的瓶颈。在国防领域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政策,既可以将有实力的民用企业吸引到国防采办中,促进民用技术向军用转移;又可以推动军用先进技术转为民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的强劲增长。

《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由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制订,紧密结合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需求,立足国情军情,确立了建立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规范营造国防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环境、提高国防知识产权数量质量等工作重点。《方案》要求,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要在制度建设上有所创新和突破,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有利于技术转移和应用的知识产权使用制度、有利于推动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根据《方案》提出的战略目标,到2015年,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将达到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万件的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到2020年,将在武器装备关键技术领域和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