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将按照军队的有关要求,接受并完成必要的军政教育训练。毕业时应具备军队干部的基本素质,在经过部队组织的短期培训后,能够较快适应岗位任职的需要。
2、军政训练按总参谋部制定的训练大纲和教学计划实施,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进行,部分教学内容列入大学日常教学计划。训练内容主要是着眼适应部队现代化建设和高技术作战需要,进行军政基础知识和军官基本素质培训,突出军事技能训练、军人作风养成和军官气质培养。
3、国防生的日常管理由大学负责,主要是日常生活管理以及思想、作风、纪律管理教育;军政训练期间的管理由“选培办”和大学共同负责;寒暑假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由部队承训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