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征兵网”应征入伍宣传的相关政策,凡我校有意向入伍且符合条件并自愿通过学校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人武部”)报名的学生,请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一、男兵报名程序流程图
1.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县级兵役部门(人民武装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审
(1)体格检查
征兵开始后,人武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学生本人,并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
(2)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展开政治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人武部,安排政治考核。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万柏林区武装部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学生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注销应征公民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申请学费资助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后,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人武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和资助学费。
8.注意事项
凡通过个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的学生请按照当地入伍的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执行。
二、女兵报名程序流程图
1.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
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至县级兵役部门(人民武装部)审核。
2.初审初检
学生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学生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注销应征公民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申请学费资助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后,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人武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和资助学费。
7.注意事项
凡通过个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的学生请按照当地入伍的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执行。